規律一: 媒體大量報道同類事件探究深層原因 ■ 案例:仿真槍系列案件、網絡招聘的傳銷陷阱系列事件 ■ 成因:媒體的環境監視功能、強化效應 實情決定輿情,輿情是實情的重要反映。每一起輿情事件背后都有其深層指向,解決最終的現實問題才能實現輿情的徹底根除。從徐玉玉案引發電信詐騙報道井噴,到天津趙春華案引發輿論追問槍支鑒定標準,再到李文星案引爆輿論對網絡招聘傳銷陷阱的高度關注,媒體對同類事件在一段時間內的持續密集報道指向的是這些典型個案背后的深層社會問題。 為了引起公眾對現實社會問題的關注,促使政府加大監管、打擊力度,媒體在縱向深度報道某個典型案例的同時往往也非常注重橫向挖掘與之類似的事件,以此暗示公眾某一社會問題之嚴重與普遍。同類案例在一段時間內頻繁曝光所產生的強化效應,促使輿論關注不再只停留于個案層面,而是被引向背后的深層原因。而這恰恰反映了傳播學四大奠基人之一拉斯韋爾所謂的“傳播的社會監視功能”——及時了解、把握并適應內外環境的變化,人類社會才能保證自己的生存與發展。 而在媒體反復報道同類事件的過程中,公眾對相關議題的關注度也不斷攀升,強大的輿論壓力不僅倒逼公權部門采取相應舉措,也教導全社會對電信詐騙、傳銷組織等提高警惕。 規律二: 跨領域熱點輿情事件引爆速度快 ■ 案例:魏則西事件、李文星事件 ■ 成因:多類媒體展開多角度報道 近年來,基于科技創新型應用引發的輿論之爭層出不窮,如網約車合法性之爭、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無人機“黑飛”等涉及政府監管和規則制定的議題;類似魏則西事件、李文星事件等引人哀嘆的悲劇兼具違法犯罪和互聯網應用兩個特征,因造成人員死亡、性質非常嚴重引發了全社會的震動。而這兩起跨越了政法和科技兩個領域的極端個案背后又有著較為普遍、廣受詬病的“百度推廣”和“網絡傳銷”兩個深層議題,因此一經曝光迅速引發各類新聞媒體從不同角度展開海量報道。從李文星事件來看,事發后科技類媒體第一時間向“BOSS直聘”求證、追問網站審核流程、關注補救措施的實施進展等;社會類媒體則從李文星同學、家人以及與之有相似遭遇的信息源展開報道,試圖還原李文星之死的來龍去脈、揭露天津靜海傳銷組織內幕。在媒體之外,網民也形成了一股較強的推動力量,眾多因招聘差點誤入傳銷組織以及誤入傳銷組織后僥幸逃離的人通過知乎、微博發布個人經歷的描述,引發輿論關注并成為媒體報道的內容之一。 相比單一領域的輿情事件,跨領域事件更容易引發全網關注——因其討論角度更加多元化而吸引不同類別的媒體、不同興趣的網民群體參與其中,促使輿情傳播的廣度和深度不斷加大。 規律三: 同理心驅使網民聲援或袒露同類遭遇 ■ 案例:于歡案、林奕含事件、北影性侵事件 ■ 成因:同理心效應 同理心效應也叫移情效應,就是設身處地站在交流者的角度考慮問題,體驗對方的情緒情感,了解其內心的感受想法。同理心效應含有兩個要素:一是對他人情緒的認知,即直覺技巧;另一個是對他人情緒的反應,即溝通技巧。從輿論心理層面而言,網民對輿情事件中的當事人也會產生同理心效應,站在當事人的立場考慮問題、體驗其內心感受。 于歡案中,網民對于歡親眼目睹母親被辱憤而反抗產生的同理心效應就是其聲援于歡、聲討法院的重要原因;聲稱遭補習老師性侵的臺灣女作家林奕含自殺事件也激發了廣大網民的同理心效應,知乎“如何看待臺灣 26 歲女作家林奕含自殺事件”的問答中,不少網民匿名分享了自己幼年遭猥褻、性侵的經歷;而北京電影學院“阿廖沙”曝光自己被班主任父親性侵的經歷時稱“如果大家對林奕含的惋惜和憐憫不是偽善,那希望大家也稍微能重視下我曾經的經歷”,同樣也是同理心效應驅使下的自我袒露。正是在林奕含、“阿廖沙”的影響下,“@北電侯亮平”的舉報被媒體廣泛報道,引發較高關注。 可見,同理心效應不僅驅使網民聲援涉事人,也促使更多網民袒露同類遭遇,為推高輿情提供更多“燃料”,即同理心驅動的輿情風暴比普通輿情事件的生存周期更長,應對處置更需講求方式方法。 對此,官方輿情應對需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懷著對網民的同理心去處置、回應輿論關切,注重“動之以情”;二是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還原真相,“曉之以理”。 規律四: “未閉環”事件引發網民持續追問 ■ 案例:北影性侵事件、杭州保姆縱火案 ■ 成因:“等另一只靴子落地”心理、自動腦補導致信息不實甚至“陰謀論” 網絡輿情的全面消除有賴于現實問題的妥善解決,只有當輿情事件在現實處置中塵埃落定、在網絡信息公開方面畫上圓滿句號,公眾的追問才會停止。 所謂的“未閉環”事件大致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①引起輿論關注的事件沒有最終定論(如“@北電侯亮平”的舉報、清華大學朱令案等), ②某個公眾關注的焦點問題沒有合理解釋(如深圳警車撞賓利事件中肇事者是否飲酒), ③有最終定論但未向社會通報等。 “未閉環”事件的輿論關注度雖然會隨著時間流逝而降低,但公眾心中的疑問并不會自然消除。對于“未閉環”事件, 網民持續追問而得不到回應必然導致官方公信力折損; 網民自動腦補臆測則容易導致不實信息、“陰謀論”大肆傳播,如“@北電侯亮平”被刪帖禁言引發網民揣測官方故意包庇等。 更重要的是,“未閉環”輿情事件就像一個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被與之有千絲萬縷關聯的新事件、新信息引爆,如復旦大學投毒案引發輿論就朱令案聲討北京警方等。 目前,新浪微博上每天都有網民追問“@北電侯亮平”舉報的調查結果、關注“阿廖沙”被起訴誹謗。此類“未閉環”輿情事件需要有關部門提起高度重視,謹防因僥幸心理錯失應對先機導致不定時炸彈被引爆。 規律五: 人為干預加劇輿論“狂歡-散場”效應 ■ 案例:羅一笑事件、于歡案 ■ 成因:輿情自然衰落、信息傳播被干預 無論何種輿情事件,由于時間推移、新的網絡熱點出現等原因,輿論關注度都會自然而然地逐漸走低,區別僅在于從輿情爆發到終結所經歷時間的長短。一直以來,公眾對輿情事件尤其是負面事件的關注度或多或少呈現出“狂歡——散場”效應,即剛開始時以刷屏之勢席卷而來,在最終處置結果出爐時除去媒體轉載報道并無太多網民參與討論,初始關注度遠遠高于尾聲期。 今年以來,“狂歡——散場”效應更加凸顯,與官方輿情導控不無關系。以于歡案為例,二審庭審全程通過微博進行圖文直播,但并無媒體、專家等同步展開專業解讀,導致網民對相對晦澀難懂的直播全文缺乏深度認知。而官方對媒體、網站報道的規劃和干預也導致二審庭審、宣判等信息的關注度遠遠沒有《刺死辱母者》一文高。認知深度、傳播范圍的受限,極有可能導致大部分公眾對《刺死辱母者》一文中的不實信息、夸大成分、錯漏信息視而不見,留在他們腦海中的仍是法院判罰失當、警察執法不當等負面印象。 這一輿情傳播規律提醒我們,在輿情爆發之初及時作出回應吸引公眾關注后續處置、實情處置時,充分釋法說理并給予公眾討論自由和討論空間,更有利于真正扭轉負面認知。有關部門在考察輿情應對效果時,不僅要注重量的標準,更需關注對質的考量。 規律六: 高層介入有效提升輿論引導成效 ■ 案例:于歡案、李文星案 ■ 成因:權威效應 高層介入能夠有效提升輿情處置和輿論引導效果已逐漸成為共識,今年以來這一特征更加顯著。 于歡案中,從山東省公安廳、檢察院、法院到公安部、最高檢、最高法相繼介入輿情處置,各部門相互聯動、各司其職,共同助力輿情實現平穩過渡。 李文星案中,天津市政法委、公安局既針對個案也圍繞傳銷治理展開應對處置,公安部等四部門針對傳銷展開三個月專項整治,以實際行動回應社會關切受到肯定。 這些較高層級政法機關的介入主要起到兩方面的作用,一是平復公眾情緒,為事件后續處置奠定了群眾信任基礎;二是積極調動資源、有效指導和協調下屬各部門推進輿情處置的各項具體工作,確保應對處置有序開展。 心理學中有一個權威效應,指的是一條很重要的暗示規律,即暗示效果的好壞受暗示者權威程度的影響。公眾之所以對高層介入表示認可主要因為處置部門的級別越高權威效應越強,越容易產生好的暗示效果。 近期,人民日報客戶端推出的曬“軍裝照”活動被指電信詐騙新手法,辟謠前大部分人都秉持“人民日報發的應該沒問題”這種心理求證,而后期人民日報客戶端發布的辟謠信息雖未針對加拿大IP等具體細節作說明卻立刻受到公眾認可和轉發,這都源于權威效應。這也提示有關部門在回應輿情時應善于利用自身的權威性、借助權威媒體提升輿情應對效果。 規律七: 輿論共同體的群體極化效應加劇 ■ 案例:南京玄武分局“滴滴警務”平臺 ■ 原因:群體極化效應、沉默的螺旋理論 當前輿論場圈層化現象較為突出,而各個圈層中的利益相關者正逐漸通過觀點表達、相互聲援等結為共同體。微博時代,律師群體中的共同體話語表達最為突出;微信時代,警察群體也逐漸形成共同體,在涉警輿情事件中積極站在維護警察利益的立場發聲。這是輿論生態不斷繁榮發展帶來的必然結果,本身無可厚非。但這些輿論共同體的群體極化效應加劇進而產生的非理性、情緒化言論傾向值得警惕。 群體極化效應指的是,無論最初的意見傾向哪個方向,通過群體討論都會得到強化,結果不僅群體觀點轉向極端,就連個體也發生這種轉移。在南京玄武分局“滴滴警務”平臺引發爭議一事中,涉警微信公號的絕大部分言論都較為情緒化,并不僅是就事論事討論“滴滴警務”平臺,而摻雜了長久以來對“領導”等的不滿。這種傾向在各個公號不斷地發聲、被評論、被點贊過程中得以強化,持支持態度的極少數公號不再發聲,最終呈現的輿論狀態是媒體和網民較為中立理性,涉警微信公號“一邊倒”地批判。 群體極化效應的產生源于群體壓力,它讓那些持不同觀點的人傾向于沉默,而意見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見的增勢,如此循環往復,便形成一方的聲音越來越強大,另一方越來越沉默下去的螺旋發展過程。這也正是傳播學中的沉默的螺旋理論。 群體極化效應容易導致這些共同體的形象走向負面,也可能導致內部持不同意見者退出進而導致共同體撕裂。要削弱群體極化效應的不良影響最重要的一點是觀點表達時做到立場中立、實事求是,而不僅僅從維護自身利益出發,同時還需在共同體內部形成獨立思考、自由表達的氛圍,傾聽不同觀點。 規律八: 鑒別網絡信息真假成為輿論場共識 ■ 案例:曬“軍裝照”、李炳鑫事件 ■ 成因:輿情反轉事件頻發后產生的“讓子彈飛一會兒”心理 無論是人民日報客戶端曬“軍裝照”活動還是九寨溝地震,“造謠跑斷腿,辟謠一張嘴”都成為點贊最多的評論。這說明,在相關法律法規頒布實施、有關部門監管加強的背景下,對于遏制網絡謠言和不實信息傳播,網絡輿論生態中的媒體、網站、政務自媒體、網民等的共識在不斷加深。 這些輿論主體身體力行地倡導不傳謠、不信謠,所產生的積極作用正在增強。對于不確定信息,在歷經多次輿情反轉事件的“洗禮”之后,輿論場掀起一股“讓子彈飛一會兒”的謹慎之風,這也反映出公眾對鑒別信息真假的共識。在南京火車站猥褻女童事件中,網民人肉搜索信息錯誤導致李炳鑫“背鍋”一事被當事人發長文澄清,清晰呈現了輿論跑偏的過程,部分網民“借熱點事件上熱搜”的心理也被公之于眾。相信經此一事,網民鑒別網絡信息真假的意識又將進一步強化。這些一點一滴的進步都在推動輿論場自凈功能的增強,促進健康輿論生態的形成。 規律九: 多元歸因導致協同治理的呼聲增強 ■ 案例:打擊傳銷專項整治、防范校園暴力事件 ■ 成因:輿論歸因全面多元、社會問題 今年以來,于歡案背后的民間借貸問題、李文星案背后的傳銷治理問題等引發輿論高度關注。對于這些熱點輿情事件,輿論歸因更加多元,反思較為深入,越來越多的人都意識到某個社會問題的產生是一系列連鎖反應的結果,這些問題的根治單靠制定法律或政府監管并不能妥善解決。因此,呼吁全社會協同治理的聲音不斷高漲。李文星事件之后,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四部門聯合開展為期3個月的傳銷專項整治活動就是協同治理的典型代表。 除此以外,與呼吁協同治理有共通之處的是性侵事件中輿論對“改變性侵文化”的呼吁。北影性侵事件中輿論重點批判的不僅僅是老師對學生的“權力碾壓型”性侵行為,更是針對全社會“譴責受害者”的輿論氛圍——阻礙受害者發聲維權并對其造成二次傷害。有媒體直接以“不改變‘強奸文化’性侵預防就永遠令人絕望”為題發表評論。這樣的聲音同樣是輿論針對熱點事件的多元歸因帶來的,反映出公眾思考的角度從個案上升至社會、文化、偏見等高度,是輿論理性增強的一種表現。